2020年5月6日 星期三

[公告] 醫事人員於109年12月31日前申請執業登記於醫院時,如因疫情影響無法完成並檢具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,得先發給執業執照,惟應於1年內補足所需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

公文詳細內容按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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